會務職屬
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關,也是本會全體會員行使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 罷免權的場所。其職權規定於最新修正之本會章程第十七條:
(ㄧ)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與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團體之解散;
(八)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之議決。
會員大會分定期與臨時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召集時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會員。定期大 會每年舉行一次;臨時大會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時,或經會員五分之一以上請求,或監事會函請 召集時召開之。
會員不能親自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理,每一會員以代理一人為限。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左列事項之決議,須 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ㄧ)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本會首次會員大會係於民國三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由籌備委員會召開,假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 舉行。會中於聽取報告籌備經過,通過本會章程及選舉第一屆理事及監事後結束。但理監事會 成立後不久,即受到太平輪失事的影響,會務即告停頓,理監事會亦即在無形中解體。
嗣在熱心同鄉出錢出力奔走號召之下,第二屆會員大會遂於三十八年四月再度在中山堂光復廳 召開,選出第二屆理事及監事。成立第二屆理、監事會、按照大會制定之章程推行會務,自茲 綿綿瓜瓞歷久彌盛。
本會理監事之任期自第二屆至十屆均為一年,故在此九屆中, 每屆理事會於任期終了前召開會 員大會, 選舉下屆理監事,但並未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於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臺灣省立第一女中大禮堂舉行。會中修正 章程第十二條, 延長理監事任期為二年;於是自第十一屆至改制後第七屆,每屆均召開會員大 會二次。
七十年三月八日,舉行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再度修正會章第十二條,將理、監事任期延長 至三年。自茲每屆理事會均召開會員大會三次。
會章之修訂是會員大會重要任務之一。其修訂重點在相度會務發展之實際需要,大多由理事會 提議,交由大會討論決議。本會章程自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七屆會員大會通過(依據會章修 訂之記載)後,迄七十三年三月改制後第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共計修正十三次( 詳情見本會會 章修訂概要專章),其主要為理監事人數、任期及會員會費之調整。
七十八年四月三日,復遵照臺北市政府北市社一字,第7887號函頒「動員勘亂時期人民團體法」 之規定作較大幅度之修正,但對本會組織宗旨並未變更。本次修正案業經理事會議通過,將提第 十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追認。
本會會員大會舉行地點,除於六十五年新會所落成後,曾將第五屆第二次及第六屆第一次大會在 新會所中正廳舉行外,其餘先後各屆次均向外借用大型會場,如中山堂、一女中大禮堂、鐵路局 大禮堂、臺北市黨部大禮堂、實踐堂及國軍文藝活動活動中心等。每次大會除舉行儀式及選舉外, 並舉行晚會與全體會員同樂,故非本會中正廳所能容納。
(上文轉載台北市寧波同鄉會會史第一輯)
本會設理事會及監事會,作為執行會務的機構。理事、監事人數及任期由會員大會根攘實 際需要於會章中規定名額,選舉產生之。其名額則視會務繁簡而定,自第一至十五屆設理 事九人,在理事中互選常務理事三人包括理事長一人,另設候補理事三人,以備理事出缺 時遞補;設監事三人包括常務監事一人,另候補監事一人。五十八年三月,改制後第一屆 理監事名額如舊,第二屆理事名額增至十五人,設常務理事五人(內一人為理事長),另候 補理事五人;監事五人,互選常務監事一人,另候補監事二人。六十年二月第三屆理事會, 理事增至二十一人,互選常務理事七人, 包括理事長一人,另設候補理事七人;監事會監 事增至七人,含常務監事一人(第三、四屆常務監事為二人),另候補監事二人。第六屆起 理事名額再增至二十五人,常務理事仍為七人,包括理事長一人,另候補理事八人;監事 會名額仍舊。理監事之任期,一至十屆均為一年,十一至改制後第七屆為二年,第八屆起 增為三年。
理事會之職權依照會章規定如下:(ㄧ)召開會員大會,並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案;(二)編製 本會預算及決算;(三)處理各項會務;(四)採納會員之建議;(五)對外代表本會。
理事會設常務理事若干人,由理事互選之,組織常務理事會,處理日常會務;並就常務理 事中選一人為理事長,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理事會按月舉行會議,討論會章規定事 項及臨時發生之問題;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或與監事會舉行聯席會議。理事會得聘請德 高望重之會員為名譽理事長及名譽理事。並得視需要設福利委員、設計委員或會務顧問, 以及各種委員會,其人選均由理事會議就會員中聘任之,任期與理事會同。理事會為使理 事專責處理會務,分設組織、財務、福利、總務、公共關係、海外聯絡等組,各組設組長 一人,由理事互推兼任之,均為義務職。理事會為執行會務有所依據,訂有辦事細則,並 設有給職總幹事一人,秉承理事長及理事會之命,執行理事會決議案及日常事務。
監事會依據會章規定,執行下列任務:(ㄧ)審核預算決算及收支帳目;(二)審核各種事業 之進行狀況;(三)如認為理事會決議案有不當時,有咨請復議之權;(四)考核本會職員工 作情形及會員言論行為。
監事會得於理事會開會時派監事列席,並得與理事會舉行聯席會議。由於監事會的任務具 有催化與糾正理事會執行會務的作用,且常與理事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提案,故本文敘述 理事會執行會務時常以理監事會稱之。
(上文轉載台北市寧波同鄉會會史第一輯)
第19屆理監事於2022年6月15日開本屆第二次理監事會中,出席的理事和監事們合影留念。
一. 各委員會委員:
本會為促進會務,依章程成立下列各類委員會:
(1)財產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干鵬飛。
副主任委員:戴雅林、范佩菊。
委 員:沈佩君、屠益輝、李幼娟、金紹佳、黃台法、陳裕文、夏肇平、周金珠。
顧 問:舒豐年、陳國興。
(2)教 育 委 員 會:主任委員:張禩民。
副主任委員:周家黔。
委 員:應君國、唐義為、阮國榮、周家黔、王方岳、王翼中、沈佩君、俞志夏、唐幼華。
(3)法益維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發凡。
副主任委員:唐義為、鄭志寧、朱一鳴。
委 員:忻紀民、阮國榮、王文燕。
(4)出 版 委 員 會:主任委員:戴雅林。
副主任委員:陳國興、吳家岩、劉淑華。
委 員:應君國、應平書、鄭志寧、王永龍、屠益輝、夏發凡、沈佩君、李幼娟、周家黔、戴義化、俞志夏、胡紹銓、劉亭君。
(5)康 樂 委 員 會:主任委員:莊一峯。
副主任委員:顧麗霞、王令弟、江冬英、陳慧芬、鄭雪絨、屠益輝。
顧 問:莊明康。
委 員:宋明康、方榮昌、王方岳、周金珠、范鴻濟、夏珠鳳、柴周蕙芳、黃文曉、湯淑文、蔡麗麗、姜錦綉、戴雅林、俞志夏、錢興康、王永龍。
(6)美 術 委 員 會:主任委員:周家黔。
副主任委員:阮國榮、夏發凡、鄭志寧。
委 員:李幼娟、戴義化、王翼中、朱志平、勵磊雁。
(7)墓園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舒豐年。
副主任委員:戴雅林、鄭志寧、屠益輝、阮國榮。
委 員:戴義化、應丞武、李幼娟、夏發凡、王方岳、陳憲章。
顧 問:陳國興。
(8)婦女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張芸麗。
副主任委員:范佩菊、陳麗莉、顏麗連、戴雅林。
委 員:應陳秀鑾、周寶珠、顧麗霞、陳淑惠、邱鈺鈞、李幼娟、陳淑玲、章莉華、熊美雲、黃美專、勵磊雁、鄭雷曼蓉、陳秀玲、唐之文、邱秀枏、彭霞紅、戴怡珍、朱偉玲、張雅涵、黃如蘭、陳秀碧、周金珠、張瑞芬、王文燕、馮和昌、沈佩君。
(9)青年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崔幼民。
副主任委員:應君國、沈佩君、鄭志寧、莊一峯、應瑞國、王翼中、唐義為。
委 員:夏發凡、李幼娟、應沛汝、唐之文、周家黔、朱志平、鄭瑋律、初明漪。
顧 問:李汝麟、張煥文。
(10)科技資訊委員會:主任委員:阮國榮。
副主任委員:周家黔、張宏慶、夏發凡、李幼娟、俞志夏、屠益輝、朱志平、范鴻濟。
委 員:王翼中、應瑞國、莊一峯、勵宗達、勵磊雁、彭霞紅、朱偉玲、忻紀民、戴義化、王文燕、應君芬、史言川、吳海芬、劉亭君、江元智。
(11)福 利 委 員 會:主任委員:應君國。
副主任委員:張禩民、范佩菊、鄭志寧、張煥文、陳麗莉。
委 員:應寶友、王永龍、王翼中、沈佩君、應瑞國、王方岳、忻紀民、范鴻濟、夏肇平、林得恩、胡偉民、張仁佩、郭豐裕、樓信福、戴國林。
(12)寧波事務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家瑜。
副主任委員:張禩民。
委 員: 應君國、干鵬飛、沈佩君、沈佩君。
(13)會務各組組長:
總務組組長:干鵬飛。
公共關係組組組長:張禩民。
組織組組長:阮國榮。
海外聯絡組組長:崔幼民。
財務組組長:王永龍。
服務組(福利)組長:唐義為。
(14)會務人員:
總幹事:勵長發。
幹 事 :仇蔚宜。
幹 事 :莊 萍。
幹 事 :應平書。
事務員:鄭華山。
寧波會館事務員:胡建華。
東錢湖墓園管理員:唐林華。
一. 本會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各組組長:
1. 本會各委員會主任委員:
財產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干鵬飛
教 育 委 員 會:主任委員-張禩民
法益維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發凡
出 版 委 員 會:主任委員-吳家岩
康 樂 委 員 會:主任委員-莊明康
美 術 委 員 會:主任委員-周家黔
墓園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侯和平
婦女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范佩菊
青年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崔幼民
科技資訊委員會:主任委員-阮國榮
福 利 委 員 會:主任委員-應君國
寧波事務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家瑜
2. 本會各組組長:
組 織 組:組 長-阮國榮
財 務 組:組 長-徐霞琪
福 利 組:組 長-侯和平
總 務 組:組 長-干鵬飛
公共 關係 組:組 長-張禩民
海外 連絡 組:組 長-崔幼民
二. 會務人員
本屆會務人員:總幹事:勵長發。
幹 事:仇蔚宜(會計)、莊 萍(出納)、應平書(會刊主編)。
事 務 員:邱秀香(事務員)、胡建華(寧波事務)。
